當初選擇當律師,有一部分是因為工作有保障,沒想到這一次金融海嘯非同小可,竟然連我們這種超大型國際事務所都得裁員,而且還裁到我。人生第一次被裁員,真是百感交集,心中不知道洗了幾次三溫暖,不過現在事情圓滿的落了幕,心理感觸良多,尤其深深感覺,就算是被「裁員」,也絕對不能「裁緣」。
農曆年還沒過,我們事務所就宣布要裁員,而且是大刀闊斧的全球狂裁20%!掐指一算,乖乖不得了,我身為中階律師〈換句話說,從事務所的角度看來很貴,但又不像合夥人般有辦法自保〉,又是空降部隊,而且最新而且降落還不到兩年,想想大概凶多吉少。
果然不錯,年假都還沒過完,就接到老闆打來的電話,一聽口氣,果然是大大的凶多吉少,被邀請隔天跟老闆們「開會」。要知道,西方企業裁員一向快狠準,要是厲害一點的,「開會」完連回座位的機會都不會有,還沒出會議室電腦就會被IT鎖死,踏出會議室,就會看到保安人員,拿著一盒你的撲蓋,準備「歡送」你出門,而且你人還沒到家,遣散費就會比你早一步先進了你的戶頭。
從法律面來說,企業裁員通常是有幾個一定的步驟的,所以如果要就被裁員做出法律抗爭,有些問題是一定要問的〈公司回答這些問題自然也是萬分小心,更何況,這些法律事務所哪有可能會被你抓到小辮子〉,從我的個人角度來說,我認為問這些問題不只是於事無補,更是不智,既然已經被選上了,去留就由不得你,死賴活賴有啥麼用,身為一個 PROFESSIONAL,要記得「此處不留爺,自有留爺處」,所以要滾的漂亮,並且要軟硬兼施,爭取最多的遣散費。
「裁員」對於被裁員的那一方,當然是一件不好的消息,一個負面的經驗,但是要記得對於公司來說,裁員往往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,換個角度想想,其實老闆們也是千萬個不願意,如果今天經濟大好,錢財淹腳目,那擴張都還來不及,怎麼會裁員,更何況裁員,對於員工士氣,一定會造成相當大的負面影響,第三就是那些得當面砍你頭的老闆往往也不會好受,畢竟朝夕相處,拼死拼活,多少會有些革命情感,這些都有可能是未來的人脈,絕對不可以逞一時之快,在被裁員的時候,做出不理性或是不PROFESSIONAL的言行舉止,讓「裁員」變成了「裁緣」。
既然事前都已經想通了,那「開會」的時候,自然就沒有驚慌失措,當老闆告訴我被裁員的消息,並且問我有沒有問題要問的時候,我由衷的、誠懇的謝謝了老闆的教導,並且因為有可能轉移跑道,搞不好我會轉作法務〈換句話說,嘿嘿,提醒你一下老子搞不好哪一天會成為你們需要爭取的客人〉,雖然內心由衷希望能好聚好散,畢竟來日方常,還會再見面,但是因有八十老母在堂,昂貴貴婦要養,還有數個已知還有未知〈包括潛在的〉無齒小孩嗷嗷待哺,所以在遣散費上希望能受到妥善的照顧等等一派胡言。
老闆們看見我的反應,呆了一下,好像有點不知所措,但是又似乎鬆了一口氣〈畢竟狂哭,大鬧,摔東西的大有人在〉,最後結果是臨滾蛋前老闆們各給了我一個擁抱〈沒捨麼用〉,自願幫我打電話給他們各自的人脈幫助我找工作〈原本以為也沒捨麼用,但是老闆們還真沒黃牛,在那段日子為我爭取到了不少面試機會〉,還有爭取到了價值約一間在高雄的中古房子的遣散費〈阿哈!財神到!〉。
人頭既然已經落地,下一步怎麼辦呢?不少人被裁員後都會去放鬆一下,沈澱一下,我呢?當然是很犯賤的,帶著那裝著我的撲蓋的黃紙箱,直接就搖啊搖,搖去找獵頭族了,當各大律師事務所,都在爭先恐後裁員的時候,當個FIRST MOVER是非常重要的,不然幾百萬人爭一個位置的時候就很難看了〈待遇自然也相對難談〉,還有,那一筆遣散費如果得真得拿來貼補家用,那怎呢還能算是財神到?
我運氣很好,沒幾個禮拜就透過獵頭族找到了合適的工作,地點離我原來的辦公室不到五十公尺,事後發現原來我的前老闆,跟這家公司的新老闆交情匪淺,並且私底下對我大力推薦,讓我下崗下到最後不只升官〈升資深律師〉,還發財〈遣散費加上少少加薪〉。我老婆就笑我說,還真的是「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