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個人在絕對不能有誤判的大前提下,支持死刑。 但是因為現在誤判還是十分有可能,所以基本上反對死刑。
我完全了解很多人對死刑這件事有很強烈的看法,我也非常支持每個人對這件事有自己的看法,但是前法務部長王清峰的做法,讓人不能苟同。
死刑,姑且不論對錯,究竟還是台灣法律系統之一。在台灣政府權力分立的架構下,法務部長的工作就是依照台灣現有法律系統執行法律。一個不願意做這個工作的人,根本就不應該坐上這個位子。王女士反對死刑,不只是這一天兩天的事,所已在當初上任時,就已經不適任此職位,既然如此就應該婉拒,而不是上了任走著瞧。
一個誠實的人,在應徵電腦工程師工作的時候,如果不懂電腦就應該一開始就說清楚,如果老闆還是願意請,那麼皆大歡喜,不然就不應該接受這個他不勝任的工作。
不適任而任,而後下台,不只浪費國家資源,也讓人覺得王女士的法治素養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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